法制網記者 網路行銷游春亮
  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的最前沿,在經濟社會深刻發展變革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伴隨著各類矛盾糾紛的增長和社會衝突的加劇。在當前各類系統傢俱群體利益訴求多元化的情況下,這些矛盾糾紛極易迅速爆發,引發大量的上訪、群訪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深圳市福田區人民調解的“政府主導、群眾自治、專業服務、規範高效”“福田模式”正是在這個背景下,以其非官方的專業服務和依法規範高效調解在社會管理創新大潮中應運而生並脫穎而出的。
  本報於2009年11月3日和2013年4月6日分別用兩個頭版頭條、標題為建築設計《“橫向聯合”走寬調解路》和《福田人民調解不用財政養人》報道的深圳市“福田人民調解模式”,經被深圳市委政法委今年中旬推廣後,目前,該經驗模式已在深圳市全市遍地開花。
  全面新成屋推廣“福田模式”
  記者近日從深圳市司法局瞭解到,為使“福田模式”這一在基層社會管理創新中總結出來的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成功經驗發揮更大作用,深圳市委政法委於5月8日在福田區召開了推廣人民調解“福田模式”,完善“大調解”工作體系現場會,並轉發了深圳市司法局室內設計《關於推廣人民調解工作“福田模式”的實施方案》,在全市推廣“福田模式”。自此以來,深圳市各區紛紛行動起來,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出相應的推廣實施方案。
  全面推行“政府購買服務”
  深圳市司法局在制定“福田模式”推廣方案時,將“政府購買服務”列為了最重要的一項舉措。通過深圳市委政法委、市綜治辦的推廣督導工作,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扶持人民調解工作發展,已經成為深圳全市上下的共識。
  羅湖區在財政緊張的情況下,區政府仍撥出719萬元專項用於推廣工作。寶安區按照市司法局制定的標準新增設10個駐公安派出所調解工作室,實現了人民調解工作對轄區派出所的全覆蓋,專職調解員隊伍從78名增加到118名。龍華新區安排274萬元用於採購34名律師、司法社工派駐到人民調解工作室。
  據不完全統計,推廣“福田模式”以來,全市各區(新區)投入了超過2000萬元用於向律師事務所、社工機構購買專業人民調解服務,並將相關購買服務費用列入了區年度財政預算。在各個派駐調解室的建設中,全市大部分地方採取了政府制定招投標方案,律師事務所、專業社工機構等社會組織提供糾紛調解服務,司法行政部門進行定期考核的方式。  (原標題:深圳全面推廣“福田人民調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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